第二十一章 念旧的人专情
沈世照旧戴着帽子遮住了他的半边脸。
他道:“怎么,那小鲜肉准备追你啊?”
“这你不用管。”我不想理睬他。
“还是说你准备接受他的追求了?”
“喂!”我回头阻止他继续说下去:“沈世,我和他是没有可能的。”
“也是。”他熄灭了手里的烟头,看向了我。
我微微眯起眼:“你刚才不会去楼上了吧?”
“你放心,我对你那个女徒弟没有什么兴趣。”沈世的声音清冷:“她居然会选择一只僵尸给她教茅山术,讽刺。”
“力量这东西没有邪恶和正义之分,就像是刀和枪,关键是运用在谁的手里。”
沈世微微抬起眼睛,露出他漂亮的下巴:“还行,你还知道力量没有正义和邪恶的分别。”
“如果你没有事,就请快走吧。”
我可没有那种闲工夫,整天来跟他废话,听心灵鸡汤。
“你想要天师令吗?”
沈世的声音从背后传来,让我浑身一颤。
天师令……
我回过头,道:“你知道天师令在哪里?”
沈世嘴角露出意味深长的微笑。
只要茅山没有天师令,就再也无法对付沈世。
“天师令可以对付我,当然也可以对付鬼王。现在鬼王也在找天师令。”沈世走近了我。
“落在我手里,或者是落在鬼王手里。还是你想要呢?”
沈世的手抚摸着我的脸颊。
他的手是很好看的,白皙而修长,没有什么血色。
他的手心我感觉不到温度。
他是没有温度的。
“您老人家的意思呢?”我看着他。
沈世用食指挑起我的下巴:“我刚才还在想,如果你有了天师令,会不会封印我呢?”
这怎么可能,我根本就不会用天师令,现在的茅山,连首席弟子陶弘都不会用!
“那就麻烦您老人家,去找天师令了。”我定定的看着他,说。
总而言之,天师令不能落在鬼王的手里。
落在沈世的手中,他还有可能对付鬼王,如果落在鬼王手里,那茅山就没有希望了。
我砰的一声关上了门。
身后的沈世没有跟上来。
我再一次把他留在了黑暗里。
我和他之间,就像是猜心游戏和猫鼠游戏。
两个人都在试探,两个人都全然无法彻底信任对方。
大概,这就是命。
过了几天,石樱子就准备搬出去了。
我帮着石樱子搬家。
石樱子跟怕狗仔队认出来的明星一样,把自己围得严严实实,还戴上了一副墨镜。
叶起也来了,帮着提着一个箱子。
然而,我们刚坐电梯下楼,就被后门处的记者一拥而上围住了。
记者的话筒,不要命不要脸的直接往我们的脸上戳:“请问谁是石美美的家属?”
“请问石美美从事风俗行业是真的吗?”
“听说那个时候有四男一女?”
“那怎么证明她不是嗑药过度死的呢?”
问题越来越多,石樱子的脸色也越来越苍白。
被人群围住的我有些焦躁。
这些记者,是怎么认出我们的?而且事先在后门蹲点?
叶起的脸色也很不好看,掏出自己的证件,一个劲儿的推开众人:“让让,让让!”
这些刺耳的问题,显然已经刺激了石樱子的神经,她忽然一下子软了下去,蹲在了地上,捂住了脸,嚎啕大哭。
“怎么样,你没事吧?”我扶住她的肩膀,安慰道。
“没事。”她摇头。
记者们只是把我们围在了中间,丝毫没有散开的意思。
石樱子猛地站起来,扯掉自己的口罩和墨镜,大吼道:“是我!石美美的妹妹是我!你们有什么冲我来啊!冲我来啊!”
眼看石樱子要崩溃,我亮出了我的甩棍:“你们是不是还不让开?”
记者们终于让出了一条路。
我们上了车,我对叶起说:“我们沿着城市绕一圈吧。”
想要甩掉这些记者,大概只有这个办法了。
叶起点头,道:“好。”
他发动了车子,说:“本来我以为走后门没有问题的,结果却闹成这样。”
“不是你的问题,我是在想,他们是如何知道,石樱子住在这里的?又是如何知道石樱子要这个时候搬家?”
石樱子在一旁呆若木鸡,只是两道眼泪从她的脸颊上滑落。
“这个,我也不清楚,难道是平时有人跟踪我们?”
这也奇怪了。
叶起找了自己几个朋友,在中途绕了好多圈,才摆脱了这些烦人的没有节操和下限的记者。
叶起是个靠谱的人,他给石樱子找的房子还算不错,价格也公道。
只是石樱子的情绪不太高,我的情绪,也受到了影响。
回到自己的房间里,闷闷不乐。这破旧的房子采光也很不好,哪怕是白天也有些昏暗。
虽然看不清,但是也知道是谁坐在我的房间里。
“你在干嘛?”
我悻悻的脱了自己的外套,挂在一旁的衣帽架上。
“你啊,总是不欢迎我,哪怕我总是送来你需要的东西。”
我的眼睛一瞥,就看到在桌子上的血袋。
他一拍沙发的扶手,站了起来,用轻松的语气说:“叶起那个小子说的对,你的确该换地方住了。怎么样?住到我那里?”
说着,他把双手插到裤兜里。
“住你那里?你不是住山洞的吗?”
他耸耸肩:“我被封印的时候是住山洞,难道你认为,我这一百年来,都是住山洞的?”
“送完东西,你就可以走了。”
“这么绝情啊?”
他站在我身后,用脸蹭着我的脸颊:“用完就扔,就是你的风格啊。谁让你不自己去寻找血源呢,还得让我给你提供鲜血。”
“你可以走了。”
就像是一个穷鬼根本无法有骨气扔掉别人施舍的金钱,我也不能扔掉他送来的血。
僵尸就是这种生物,没有鲜血,就意味着死亡。
“看看,我还在你的房间里找到了什么好东西。”
他把手里的东西递给了我。
“这是?”
“在你的毛绒玩具里的。窃听器。”
“窃听器?”我接过那个已经被剖腹的毛绒玩具。
“谁干的?”
“我也不知道。”沈世露出笑容。
“这么说,他们之所以知道我们的计划,是因为这里有窃听器的原因?”
“是啊,不然呢?”
他伸手拉了拉我的门,随着他的用力,门锁哐当一声就掉了下来。
他扭头看向我:“诺?就这样的门锁?还有这大厦压根儿就没有个安保和监控,随便哪个人都能进来,给你弄一个窃听器。”
来过我这里的委托人也不少了。也就是说,随便哪个都能给我弄一个。而且,我对我的这些随随便便就从抓娃娃机里弄来的玩具,总是拿回来就随手一扔。
“那就放在这里吧。反正,我也很快不住在这里了。”我随手把那个毛绒玩具放回原处,道:“对方想要追踪我,总会暴露的。”
沈世恶趣味的抬起手;“抱歉了,弄坏了你的门锁,我修不好了。那就先再见了。”
“喂!”
这种安装门锁的手工活我可做不来啊!这是要逼着我现在就搬家吗?
“和我在一起吧。我的房子,永远都向你打开。”
早就料到他是这个目的,我马上捡起门锁,丢在了他的身上。
沈世的衣服被我砸出了一个灰尘印子。
他马上就冷下了脸。
“我劝你最好想想,你不在乎你自己的命,但是还在乎其他人的命吧。”
“那我更要劝你好好想想,别试图对我身边的人下手。我决定了,接受叶起的建议,搬到他的房子里去。”
“你好,你很好。”他挑眉,不乏威胁的味道。
“那是当然,我一向都很好。”
我不惧怕他,直视他的眼睛。
沈世上前来,一把挑起我的下巴:“你知道在茅山的时候,我为什么会不杀你吗?”
“不知道。”
“因为你不怕我,不像他们。这让我觉得很有趣。”
“那,如果我当时表现得跟他们一样怕了你,你是不是也像杀死那些茅山弟子一样,杀死我?”
我还有不原谅沈世的理由,就在这里,滥杀无辜。
沈世松开了手。
我觉得下巴火辣辣的痛,怒视着他。
沈世冲我点点头:”很好。”
他转身离开了。
我摸着自己的下巴,看着他离开的方向。
我抄起了手机,给叶起发了一条短信:“我想好了,接受你的房子。”
叶起很高兴的打了电话过来:“真的?那你准备准备,我帮你搬家?”
“我找搬家公司吧。”
还是不想麻烦他。
“可是,你得从我手里拿到钥匙啊。”
我哑然失笑。
我这是,在跟沈世赌气?
算了,反正,能把他给气到,也算我的本事。
第二天,叶起兴冲冲的跑了来,帮着我搬家。
他的房子是一套三室二厅的公寓,普通平常的工薪阶层该有的房子。
我绕着房子看了又看,房子是新装修的,采光也好,比我那个常年不见天日阴暗潮湿的房间好多了,第二天,我都能从鞋子里倒出水来。
“你的家具也太破旧了,也该换新的了。”
叶起擦着自己头上的汗,指着我破旧的书桌,说。
“那书桌我喜欢,不太想换。”
那书桌是我从二手市场淘换来的,是八十年代的桌子,一看就很古老,但是依旧很结实。
“没想到,你是一个念旧的人,”叶起抄起扫帚打扫,说:“都说了,念旧的人,专情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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